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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鲁迅与我七十年》:第四十章 为父亲墓碑写碑文

  现在再说霞飞坊新居的事。父亲的床不再使用了(据说借给许寿裳夫人,后又借给邵铭之)。母亲和我睡在二楼,用我幼时睡的那架床。从这时起,母亲便陪伴我睡,带我三年半的南通籍许妈,已经60多岁,(她来帮佣时瞒了几岁),体力下降,家乡儿女也需要她回去,在我们搬家之前,她就流着泪走了。
  刚搬到霞飞坊,电灯尚未接通,晚间要点白色蜡烛照明。我向母亲要了一册硬皮日记本,记得里边是竖格的。我雄心勃勃,表示要每天记日记,把生活经历写下来,无奈识字不多,写不成句,没几天就终止了。我很生自己的气,这样没出息!
  有一天母亲拿来毛笔、砚台和一些纸,嘱咐我书写父亲墓碑上的字。我从未练过毛笔字,真是惶恐之极,面对这令人畏惧的工具,突然变得十分可怕,它们岂是我小孩子所能使的?父亲天天用毛笔写字,因此我认为这应当是大人的事,做梦也想不到会要我写毛笔字。而且写的竟是父亲坟上的碑文。但母亲坚持鼓励我写。她说:“爸爸的墓碑,谁写都会受到牵连,你是儿子,又是孩子,他们抓不到把柄的。”就这样,万国公墓里这块字迹幼稚的“鲁迅先生之墓”,总算是我献的丑。这水泥碑现保存在上海鲁迅纪念馆里。每当我走近它,都会感到又伤感又惭愧。
  住了没几天,有个早晨母亲醒来(我睡在她身边),发现太阳已经从南窗晒到床前,母亲很诧异,要看钟点,一摸床旁茶几上的银质怀表,发现失去了踪影。转过头去,又见大柜门敞开,柜里空荡荡的,仅有衣架悬着。检查下来,母亲的海虎绒大衣和我一件呢大衣和几件衣服都不见了。还有钱包里的钞票也不翼而飞。粗笨的东西倒没有少。走到窗前,从那张父亲写作的桌子上可以看出,那窃贼有一个浅淡的赤足印,那5只脚趾显出是个成年人。
  母亲当即向弄堂的巡捕报告。不久来了四五个人,职位最高的是穿着黄咔叽佩有肩章的法国巡捕房的捕头,另几个是中国人“包打听”。他们听了失窃经过和初步损失后,当即拍胸脯保证迅速破案,包赔损失。随后侦查窃贼进来的窗口。这里窗外有个挑出1米宽2米多长的平台,用以遮挡开井和客堂的雨淋滴水。显然盗贼是从铁门爬到沿墙,再从这平台翻进来的。正查看时,又发现窗沿上插着三只烧尽的香杆,杆紫红色,寸半长,粗细如牙签的中段,香灰洒落在窗边,呈极细腻的淡灰色。发现香杆的“包打听”轻轻惊呼一声,喊同伴来看。他们轻声交谈会儿之后,个个面部表情便显得沉重起来,不作任何交待,就匆匆离去了。从此,巡捕房、房东各方面不再提起此事,当然亦无赔偿了。可见江湖上所传的“闷香”确有其物。只不知为何连法国巡捕房的人见到这种“高档”盗窃竟也会退避三舍溜之乎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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