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载《太白》1934年11月5日第1卷第4期。
  讲起狗,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它是“粽子脸,梅花脚”的那一种走兽。它的毛色虽有黄,有黑,有黑白相间,或者还有别的变化。但它会摇头,会摆尾,并且会汪汪地叫,这些特性,叫人一见之后,不会忘记。普通狗的脸都有点像粽子,但也有“凹脸塌鼻头”,好像要装作狮子脸,然而又不像。养狗的专家说世界上的狗约有二百种,有的身体很高大,有的小到只像一只猫。然而我们见了无论哪种狗,一见便知道它是狗,决不会误看作别的走兽。因为狗的特性我们知道得很清楚。
  世界上各处的居人,除却南海群岛之外,都养狗,因为狗有各种用处。猎人必须养狗,它替他找寻野味,捕捉野兽。又狗极警觉,猎人夜间如宿在帐篷里,有狗在旁,可以免除或减少被猛兽袭击的危险。爱司基摩人叫狗拉雪车。呵华特说有些地方的人又叫狗捉鱼。它会把鱼赶到浅滩上,从水里捉起它们来。遇到战争时,救护员常须带狗,叫它去找寻伤兵,此外还有别种用途。狗的形状并不怎样美好,它的叫声也并不佳妙,自从远古时代养下来,今日凡有人烟之处,几乎无不养狗,可见大有原因了。但是
  狗到了变把戏的手里,生活真无聊。猴子骑在背上,打一个圈子,有什么意思呢。被牵在摩登女人的手里,路旁一耸一耸地走着,也一样地无聊。然而狗没有自觉力,并不以为苦。上海有一派的乞丐,养着一只狗,出来要钱时,自己坐着,叫狗前足跪下,后足立直,屁股耸得高高地跪在旁边。这简直是受苦刑了,然而狗好像并不怨恨。
  西洋的作者中,讲起狗,常常说它是人的朋友。我想未必,人的养狗,只因它对于人有用,无论猎人叫它帮同打猎,或渔人叫它帮同捉鱼等都是。富人养狗,是为了有了保险箱还怕不够牢靠。变把戏的养狗是为了赚钱,乞丐养狗是为了叫它代替自己跪求。摩登女人养狗是因为玩到没有东西可玩了,遂来玩狗;这即使不是利用,至少是玩弄。
  有些作者常说狗很可爱。我想也没有什么可爱。我觉得狗太会叫,吵得人不安。早晨四点钟天还没有亮,丝厂里的汽笛便发大声叫唤工人,报告已开厂。工人提了冷饭进厂去,往往有狗追着叫。有经验的人说善叫的狗不咬人,哑狗倒更凶;然而便是这叫声已经够讨厌了。我不爱好狗,不是全因感情作用,是更有别的理由的。我常见富人的狗看见穷人常常要叫;穷人的狗看见富人却常常不叫。这不由得不叫人觉着狗心势利,缺乏理智,不可以做朋友。我又常见狗受它的主人的指使时,便奋不顾身地去咬生人,被主人打骂时却俯首贴耳,表示服从,还要摇摇尾巴,表示亲密。我记得法国的大名家蒲封曾说过:狗有不思报复,单知服从,没有野心等德性,这些性质我实在不敢称赞。狗的用处,在某些方面,当然也很大,对于猎人、探险者等,的确大有帮助;它的用处我决不肯一笔抹煞;但是对于有些夸奖的话不敢赞同。它比之于象或熊,性质实在卑劣。象对于人,性质也很驯良的,但它能辨别好坏,知道敌和友。熊不喜欢随便攻击人或兽类,但它如觉得必须抵抗时,它便凭它的大力进攻,决不让步,不像狗的看见徒手的人便叫,拾起石子,它逃去了。但是狗的性质如果单单存留在狗身上,那倒还没有什么要紧,如果被人学去,事情将更糟糕。狗性质一经跑进人体,他不但学会了摇头摆尾,而且他会把无论什么都很爽气地卖掉或送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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