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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鲁迅与我七十年》:第三十四章 朱女士与我们母子

  对于我,朱女士表现了慈母般的关爱。有一次在给母亲的信中说:“我听说海婴有病,我很记挂他。您要给他好好地保养保养。”
  当她得知我入迷无线电时,就在信中说:“听说海婴研究无线电颇有心得,凡人有一技之长,便可立足,也很好的。”表露了她的欣慰之情。当我长到十五六岁时,她就开始直接给我写信,除了让我向母亲转告她要说的话,还关心我的学习和身体。有一次在信中提出:“你同你母亲有没有最近的相片,给我寄一张来。我是很想你们的。”直至病危临终前,她还念念不忘我们母子俩。我体会到,她是把我当做自己的香火承继人一般看待的。
  由于当时物价飞涨,以致母亲寄去的钱,到她手里就要遭受贬值之苦,为此总感生活拮据。但她宁愿受苦,不肯轻率接受别人的馈赠。有一次她给我写信说,有个报馆的人愿赠她一笔钱,只要交给他父亲的作品,她“逊谢不收”,当然也拒绝给他父亲的任何文章。同月里,又有个艺术团体的理事长要送她一笔钱,“我亦婉谢”。她说,自己的生活“虽感竭蹶,为顾念汝父名誉”,“故宁自苦,不愿苟取”。这反映出她是个有原则的人。
  只有一次她破了例,1946年2月1日,她来信告诉母亲:国民党中央党部的秘书长郑彦芬找到她家,代表蒋委员长送她十万法币,她开头仍“辞不敢收”,但是这位秘书长说出一番道理,可把她懵住了。秘书长这样告诉说:“长官赐不敢辞。别人的可以不收,委员长的意思,一定要领受的。”送钱还有这种命令硬送的,难怪将这位妇道人家降服了,不得不接受。也算是笑话奇谈一例吧。只是委员长此举至今仍令我费解:一方面在压迫父亲母亲和我,另一方面又那么“关心”父亲的前妻,这究竟是什么名堂呢?
  朱女士给我们母子的信,主要是1945年至1947年她病故前的那段时间,而以1946年至1947年为最多,其中给母亲的16封,给我的有9封。从信中看,朱女士主要死于老年性心力衰竭等疾病。
  1947年6月29日,朱安女士过世。由于当时母亲正受到国民党监视,不能亲自去料理她的丧事,只得请常瑞麟阿姨、宁琳先生及一家阮姓远亲代为办理。
  我这里还要说一件事。1986年,根据鲁迅研究的发展,北京鲁迅博物馆计划恢复“老虎尾巴”这排房子的陈设原貌。这就势必要恢复原朱安女士的卧室,并且她睡那张床亦已证实,就是那架竹床(而此前一直被误认为是祖母生前所睡。现已查明,祖母生前睡的是从绍兴乡下带出来的旧式床,有床头、床栏、尾挡板,四周有支杆可悬挂蚊帐。祖母1943年过世后,这架床连同祖母日用品都被周作人搬去,这架床也成了他儿子周丰一保姆关大妈的卧床,后来干脆送给她了。由此可见周作人之为人。现此床已回归“鲁博”,是拿一架新床去换回来的)。
  为什么原先没有呢?因为自从1943年祖母去世,朱安女士就睡到她的房间去了。而把自己的卧房改成父亲藏书的存放之处,为的是可以腾出空房租借出去。1946年母亲去北平所见的就是这个格局。故在“鲁博”筹备时,根据母亲的记忆,在此室挂了“鲁迅藏书室”的铭牌。现在要改过来,这就涉及到朱安女士该不该在“鲁博”出现的问题。为此馆里叶淑穗同志来征询我的意见。我当然同意。因为谁也否认不了朱安女士曾是父亲妻子这个事实,何况这许多年里,她与我们母子还有这么一份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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