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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集外集拾遗补编》:《“行路难”》按语

  鲁迅案:从去年以来,相类的事情我听得还很多;一位广东朋友还对我说道:“你的《略谈香港》之类真应该发表发表;但这于英国人是丝毫无损的。”我深信他的话的真实。今年到上海,在一所大桥上也被搜过一次了,但不及香港似的严厉。
  听说内地有几处比租界还要严,在旅馆里,巡警也会半夜进来的,倘若写东西,便都要研究。我的一个同乡〔2〕在旅馆里写一张节略,想保他在被通缉的哥哥,节略还未写完,自己倒被捉去了。至于报纸,何尝不检查,删去的处所有几处还不准留空白,因为一留空白便可以看出他们的压制来。香港还留空白,我不能不说英国人有时还不及同胞的细密。所以要别人承认是人,总须在自己本国里先争得人格。否则此后是洋人和军阀联合的吸吮,各处将都和香港一样,或更甚的。
  旧历除夕,于上海远近爆竹声中书。
  备考:“行路难”
  鲁迅先生:
  几次想给你写信,但总是为了许多困难,把它搁下。
  今天因为在平坦的道路上碰了几回钉子,几乎头破血流,这个使我再不能容忍了。回到寓所来,上着电灯,拾着笔,喘着气,无论如何,决计非写成寄出不可了。
  你是知道的了:我们南国一个风光佳丽,商业繁盛的小岛,就是现在多蒙英洋大人代为管理维持的香港,你从广州回上海经过此地时,我们几个可怜的同胞,也还会向洋大人奏准了些恩赐给你。你过意不去,在《语丝》上致谢不尽。自然我也同样,要借《语丝》一点空篇幅,来致谢我们在香港的一些可怜的同胞!
  我从汕头来到香港仅有两个满月,在这短短的时期内,心头竟感着如失恋一般的酸痛。因为有一天,偶然从街道上买回一份《新中国报》,阅到副刊时,文中竟横排着许多大字道:“被检去。”我起初还莫明其妙,以后略为翻阅:才知道文中所论,是有点关碍于社会经济问题,和女子贞操问题的。我也实在大胆,竟做了一篇《中国近代文艺与恋爱问题》寄到《大光报》的副刊《大觉》去。没有两天,该报的记者答复我一信,说我那篇文被检查员检去四页,无法揭载;并谓:“几经交涉,总不发还。”我气得话都说不出来,这真是蹂躏我心血的魔头了。我因向朋友询问,得知这个检查工作都是我们同胞(即高等华人)担任。并且有这样的事情:就是检查时,报社能给这检查员几块谢金,或每月说定酬金,那便对于检查上很有斟酌的余地。这不能不算是高等华人我们的同胞的好处啊!
  真的,也许我今年碰着和你一样的华盖运。倘不然,便不会这样了:和两个友人从弯仔的地方跑来香港的马路上,即是皇后码头的近处,意外地给三四个我们的同胞纠缠住了。他们向我们详细询问了几回,又用手从我们肩膀摸到大腿,又沿着裤带拉了一下,几乎使我的裤脱了下来。我们不得已,只好向他们诚恳地说道:“请不要这样搜寻,我们都是读书人咯!”
  “吓!那正怕,共产党多是读书人呢。”于是他们把我手中拾着的几卷文稿,疑心地拿过去看了一看,问我道:“这是宣言么?”
  “有什么宣言,这是我友人的文稿。”我这样回答。然而他们终于不信,用手一撕,稿纸便破了几页,字迹也跟着碎裂。我一时气得捏着拳,很想捶他们的鼻尖,可是转眼望着他们屁股上的恶狠狠的洋炮,却只教我呆着做个无抵抗主义的麻木东西了。事情牵延到二三十分钟,方始默准了我们开步走。
  这样的事情,一连碰了几次,到这最末一次,他们竟然要拉我上大馆(即警厅一样)去审问了。他们说我袋里带着一枝小刀子(这是我时常剖书剖纸用的),并且有一本日记簿,中间写着几个友人的姓名及通信地址,怕我是秘密党会的领袖,结果只得跟着他们跑了。五六里路程来到大馆,只有一个着西装的我们的高等同胞,站在我面前对问了一回,这才把我放出去。我这时哭也不成,笑也不成,回到寓里,躺上床去,对着帐顶凝神,刺骨的,痛苦一阵,便忍着心,给你写下这封信,并愿将这信展布,以告国人。
  李白只叹:“蜀道之难,难于上青天。”然而现在这样平平坦坦的香港的大马道,也是如此地难行,亦可谓奇矣!我今后而不离香港,便决定不行那难行的大路了,你觉得好么?
  陈仙泉。一月十二日香港。
  〔1〕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《语丝》周刊第四卷第七期“通信”栏,在“行路难”一文之后。
  〔2〕指董先振,浙江绍兴人,董秋芳之弟。一九二七年,董秋芳因受国民党浙江省政府通缉而出走,董先振在杭州一家旅馆里被误认为董秋芳而遭逮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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