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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鲁迅与我七十年》:第十六章 保姆阿花

  幼时看护过我的保姆有两位,她们是阿花和许妈。
  对于阿花,我当时太小,全然没有印象。我是从一张陈旧而尚未褪色的6英寸照片中认识她的。从照片上看来,她约莫二十五六岁,清秀的面孔,明亮的眼睛,瓜子脸,端正的鼻梁,乌黑而又匀整的“刘海”覆额齐眉,衣着整洁合身,神态端庄文静,双手扶抱着我坐在她的膝上。其时,我仅1岁。如果不是留下这张照片,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,还有这么一位阿姨曾经扶我学步,带领我迈开了走进生活的第一步。
  听母亲说,父亲初到上海,家里并不起火,只和叔叔一家搭伙开饭。到我出世以后,因为家庭事务繁重,母亲照顾不过来,所以才聘阿花来帮忙。她是绍兴人,娘家不知还有什么人,丈夫是章家埠的农民,患有“大脚疯”(俗称象皮腿,许是寄生虫病吧),失去了劳动能力,生计无法维持,经常虐待和毒打阿花,还想把她卖出去,阿花得知才设法逃脱,来上海独自谋生。先在景云里某家帮工,后经人介绍来我家帮忙。她工作十分得力,做起活来干净利落,一边唱着山歌,一边干活,心情似乎比较愉快。但是过不多久,发现她却有点异常,有人敲门,常常被吓得丧魂落魄。上海弄堂房屋,前门正对着别人的后门。有一天对面人家厨房里人影绰绰,阿花一见,面色发白,惊恐之情莫可名状。仔细一问,她才对我母亲说,是她丈夫带人从乡下赶来,准备要劫她回去。严重的局面,一直僵持了几天,空气相当紧张,眼看祥林嫂被人绑架的一幕又要重演。父亲花钱请来一位律师,向他们传话去,有事大家商量,不要动手。不知是谁,找来了一位绅士从中调停。这位绅士来到景云里,一见父亲大吃一惊,连忙说:“原来阿花在先生葛里(这里),好说好说。”原来这位绅士名叫魏福绵,曾请父亲做过他的保证人,并且汇划学费,可以说是非常熟稔。父亲请叔叔出面与他协商,结果说定由父亲拿出150元代阿花“赎身”,准其自由,一场风波才算平息。而这件事情,在父亲1930年1月10日的《日记》中,却只有寥寥21个字:“夜代女工王阿花付赎身钱百五十元,由魏福绵经手。”
  之后,阿花在我们家有一段时间。她毕竟比较年轻,带幼儿缺少经验,每在清晨抱我在北窗下与人谈天,或去汽车修理间与人说话,以致使我受到风寒,由气管炎转成支气管炎,长期治疗,反复不愈,父母为此也劳累不堪。最后,还是和叔叔商量,不如改请年老的保姆妥当,阿花才离我而去。阿花走后,未见来过,也许是因为我们搬家,她寻不到地方。有人曾经在横浜桥附近见她乘坐在人力车上,衣着尚可,匆匆而去。大概生活暂时尚过得去(当时乘坐人力车出行很平常),但此后再没有音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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