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/ 鲁迅与我七十年 / 《鲁迅与我七十年》:第二十八章 建人叔叔的婚姻

《鲁迅与我七十年》:第二十八章 建人叔叔的婚姻

  羽太信子在生活上再也离不开这个妹妹了。为了让妹妹能够永远留在身边给自己做伴,像使女那样服侍自己,并使她对自己有所依赖,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周家内部解决芳子的终身大事。家里恰好有个尚未成家的小叔。虽然在她看来这个小叔子性格软弱又没学历,不能挣大钱,但总比嫁给陌生人进入陌生的家庭好得多。开头,信子的谋划未能实现。那时建人叔叔正与小表妹(舅舅的女儿)感情颇笃。可悲的是这个小表妹后来患病不治而逝。建人叔叔非常悲痛,亲自为她料理丧事。这就给了信子实现计划的机会。终于有一天,她先用酒灌醉了建人叔叔,再把芳子推入他的房间,造成既成事实。因此,后来父亲对母亲谈起叔叔的这桩婚事,说是“逼迫加诈骗成局”的。这事对于周作人,若说他没有参与,从事理推想应该是否定的。因为哪怕他对此有过些许异议,原是很容易被阻止的。但最终老实的叔叔还是被引入了信子的圈套,并从后来周作人对自己亲弟的所作所为可以看出,他在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。
  实事求是地说,建人叔叔与芳子不能说丝毫没有感情基础,结合以后生活上相互慢慢磨合,又互教汉语日语,并且很快有了孩子,应该说婚姻还是美满的。但信子并不把妹妹成家放在眼里,仍要她像使女那样守待在身边。直到晚上,仍不让她回房去照料自己的孩子,而要建人叔叔去抱去哄。信子甚至把建人叔叔也当佣人看待,支使他去烧茶水,动作稍慢就信口训斥:“慢得像虫爬”、“木乎乎,木手木脚的中国人?”叔叔老实,看在夫妻情分上,总是忍耐着。不料到后来,由于信子的不断挑唆,连他们夫妻之间的关系也出现了裂缝。
  有关这方面的情况,除了婶婶王蕴如,很多是俞芳告诉我的。如前面介绍的,俞芳长时间陪伴我祖母,又是邻居,所见所闻,应当是可靠的第一手资料。再说祖母是一位和蔼、宽容、大度的老人,她的看法应该被认为是客观可信的。俞芳和我通过多封信,时间在1987年,那年月还比较有顾虑,不晓得披露的时间是否成熟,就此搁置下来。现在我就将它公诸于众吧。
  那是全家从绍兴迁到北平八道湾后的事,已属而立之年的建人叔叔由于没有相当的学历,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。为了提高自己,他一边到大学去旁听社会哲学方面的课,一边阅读各种进步书籍。但他在八道湾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,在信子的心目中,他只是个吃闲饭的“呒作头”,整天指桑骂槐,她还大声告诫自己的孩子,不要去找这两个“孤老头”(指父亲和建人叔叔),不要吃他们的东西,让这两个孤老头“冷清死”。连建人叔叔去北大听课也冷言冷语,说什么“这么大年纪还要去上课,多丢人……”,甚至自己的妻子也当面侮辱叔叔。这是俞芳亲眼目睹的。她这样告诉我:有一天周作人夫妇和芳子要出去郊游,三先生(指建人叔叔)要同行,当他刚要迈入车子,芳子竟然斜着眼冷冷地说:“你也想去吗?钱呢?”在旁的周作人竟不置一词。对此建人叔叔实在忍无可忍。

本文来自网络,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minzuhun.com/article/1436
上一篇
下一篇

为您推荐

返回顶部